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无论是选择就业还是继续求学,都要面临人事档案如何寄存、调取等问题。为此,记者日前到平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了走访,详细了解了相关程序和所需材料,方便有需求的毕业生办理。
据了解,毕业生人事档案是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保管。
办理人事档案存放时,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档案以及身份证、户头页和本人户口页、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也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平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位于平城区市民中心2楼,负责办理原户籍所在地在水泊寺街道、马军营街道、新旺街道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平城区其余街道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