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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门征集线索

  本报讯 (记者 董芳)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近日,市民政局面向全社会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市活动的线索。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市民政局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随手拍”等方式,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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