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对燃气器具产品质量进行排查。
排查以市场销售的各类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产品为重点,检查相关经营户进货查验、入库验收、销售记录等进销台账情况。检查销售的燃气产品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查看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有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并要求销售单位承诺不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履行详细记录产品来源渠道和销售去向信息义务,主动向市场开办者或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违法线索。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户,在购买燃气灶具时要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CCC强制认证标志等信息是否齐全;使用中要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的地方,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不要损伤燃气管路;国家标准规定,自出售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