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世敬)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1月1日起,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两项新政策,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提取次数、提高了最高可贷额度,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办理相关提取或贷款业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力度,鼓励这部分群体在我市安家乐业,从11月1日起,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同一套商品房(不含贷款购买未结清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总额未达房屋总价的,均可不计次数继续提取,累计提取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同时,调整单、双缴存职工公积金缴存时间与贷款额度挂钩政策,进一步提高最高可贷额度,其中,单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0万元;双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而按以往政策,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均需连续足额缴存5年以上才能申请最高可贷额度。
此次出台的两项新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