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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施行

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1月9日上午,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在红星美凯龙魏都大道店开展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活动现场,该局通过设立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以《条例》新修订的条文为重点,阐述了消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围绕网络直播带货、预付款消费等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说明,让群众更加了解消费维权知识,并提醒经营者要诚信经营。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宣传活动旨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升商户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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