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华) 随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正式普查登记阶段,面对入户普查登记的普查员,部分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提出疑问,“为什么填过一次报表还要再填”“我能不能不参加经济普查”“我要准备什么资料”……1月15日,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采访。
据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启动。在2023年6月-12月开展的是单位清查,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正式登记的基础和关键环节。经普办根据单位清查结果,一套表单位审核确认结果和部门确认结果,编制形成经济普查单位名录,在普查正式登记开始后,采集普查数据。
普查对象不能拒绝参加经济普查。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为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单位需要准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经营证件,2023年财务报表以及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个体经营户需要准备2023年财务数据,如2023年营业收入、2023年营业支出等。
记者还了解到,在开展普查活动前,所有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入户时会穿着统一的工作马甲,佩戴统一制式的工作证件,普查对象可以通过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信息来核实身份。普查员会手持电子移动终端设备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