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3月12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网络消费需谨慎。在线上平台购物时,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防范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
跟团旅游避陷阱。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旅行社,签署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
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场、药店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批准文号,查看外包装盒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号。如要鉴别真伪,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保健食品数据库查询。
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优选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口碑良好、服务诚信规范的家装公司。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及所购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服务标准、优惠条件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预付式消费勿冲动。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务必谨慎注意。要理性充值、及时消费。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预付卡的有效期限、优惠承诺、使用范围、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信息。在每次使用预付卡后,要及时核对消费余额并索要消费凭证。
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后应及时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妥善保存合同、发票、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交易订单等相关记录,发生消费纠纷时,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