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孕育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定不移赓续文脉,以文塑形、以文彰旅,使“中国古都 天下大同”的城市品牌更加响亮。为深挖古都大同厚重历史文化,依托《木兰辞》中的木兰形象,打造精品文创产品,培育壮大文创市场主体,推动文化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全方位塑造大同良好城市形象,特举办“天下大同 木兰有礼”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本次大赛分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和木兰形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征集两个阶段进行。现面向全社会进行第一阶段“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
一、大赛主题
天下大同 木兰有礼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大同市委宣传部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大同日报社
协办单位:山西大同大学、云冈研究院、大同市博物馆、大同市旅游集散中心、山西歌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大同尚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华夏江鸿(大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小南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单位: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
三、征集内容
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
四、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1日—6月30日
五、征集原则
1.坚持创意赋能
依托木兰形象挖掘大同历史文化内涵,让创意设计跨界融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通过木兰形象城市IP的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的多元实践,体现大同时代精神和人文价值,用创意赋能相关产业,发挥审美教育功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突出大同元素
大赛作品征集范围以木兰形象为创作蓝本,涵盖大同古都文化和历史各个领域,融合云冈、恒山、大同古城、大同长城、平型关、大同明堂等文旅元素,通过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实现大同文化的守正创新、文创产品的提档升级。
3.关注品质生活
本次大赛倡导创意设计融入日常生活,鼓励参赛者基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进行创意设计开发,从创意、外观、功能、体验等方面发力,以高质量文创产品提升大同城市形象,以大同特色创意设计推动文化消费升级。
4.注重成果转化
以赛事为引擎、高质量文创产品为媒介,提高参赛者和参赛单位的影响力,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化平台,加强产、学、研对接,将“设计、生产、销售”三位一体化,让创意设计更好地实现成果转化,进一步培育、壮大大同文创领域市场主体,推动文旅领域新质生产力不断更新进化。
六、征集要求
1.作品应贴合历史、文学作品中的木兰形象,突出《木兰辞》中“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的形象表达,体现北魏历史文化元素,在人物形象的服饰、容貌、坐骑等设计中体现大同元素。可以是木兰一人形象,也可创作“木兰和她的朋友”“木兰和她的宠物”等谱系式人物形象。在创作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木兰IP后期在推广中的场景应用、静态和动态的呈现等。
2.既能体现大同城市形象气质,又与当下流行文化、动漫文化相契合。
3.形象设计必须有其鲜明的人物特征,同时要可爱、可敬、可亲,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4.要求IP形象具有可塑性、创造性,可以根据需要设计不同表情、声音、姿势、动作,使之更生动;造型简洁、活泼可爱,形象应该适合动画、flash制作;应方便印刷及制作公仔、模型、礼品等开发衍生性产品。
七、投稿方式
1.本次大赛所征集作品以电子文件为主,作品应包含设计源文件(后缀为PSD/CDR)和高清图片(后缀为JPG/JPE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5M)。
2.每件设计作品需标注详细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称(卡通形象名字)、设计思路、亮点特点、尺寸详情等。
3.投稿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发送至邮箱dtrbipzj@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大同木兰形象城市IP设计征集”字样。
4.联系人:13835291628(贺女士)
18635299321(王女士)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8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2000元
以上奖项仅限参赛部分,若作品采用,另付购买版权费(最高10万元)
九、入围与评选
1.初选: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选出20件作品进行复选。
2.复选:在指定媒体平台开通投票通道,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组结合评审方式,对复选的20件作品进行评审。其中网络投票评选占总成绩的25%,专家组意见占总成绩的75%,最终评出的获奖作品名单通过大赛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十、法律申明
1.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其著作权。一经提交参赛,视为参加大赛的作者同意,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等,组委会将适时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与组委会无关。
3.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与其合作方的有效合同约定,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①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②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5.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由组委会另行规定。
6.大赛的其他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
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征集提示
参赛选手需填报报名表+原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