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为方便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市医保局持续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整合服务环节、优化经办流程,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落地见效,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我市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能否使用门诊统筹报销、是否需要备案等十分关注。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去年8月1日起,我市参保职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无须提前备案,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直接报销。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按照我市待遇直接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我市同级别医药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今年起,参保城乡居民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区异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行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城乡居民,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按照参保地待遇直接结算。跨统筹区临时外出门诊就医的参保城乡居民,无须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在省内其他统筹区临时就医的,按照参保地待遇执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确保所选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并主动提供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额度查询可关注“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我的医保”,选择“我要查”,点击“统筹额度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