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身份证和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以哪个为准?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15.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范围及比例是多少?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可在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选定缴费基数的20%。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回应热点问题,市社会保险中心开通社保邮箱:dtsshbxzx@163.com,以及热线电话:17703520307,欢迎广大读者在工作日来电或短信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您的问题。
本报记者 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