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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函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中秋国庆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0万元。

  告诫函提示,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定价,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得无故大幅提高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和散布涨价谣言。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旅游景区、旅游住宿及第三方平台、餐饮服务、零售商店、旅行社五个行业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对经本次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游客如遇到有关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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