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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知识问答

  63.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64.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待遇,基本能满足工伤医疗需要。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为切实推进“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严厉打击社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市社会保险中心开通邮箱dtsshbxzx@163.com及热线电话17703520307。欢迎广大读者在工作日来电或发送短信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您的问题;若发现骗保相关线索,也可通过该邮箱和电话及时举报。 

  本报记者 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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