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芳 见习记者 郭凡) 9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云州、新荣、阳高等县区对全市贯彻实施《大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实地检查前,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交流,优化检查方案,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随后,检查组先后深入新荣区净水厂、市啤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州区西坪镇唐家堡村、阳高热电有限公司和山纳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相关县区政府和企业的工作汇报。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水资源管理职责,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资源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检查组指出,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