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日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我区申报的非遗项目进行评审,现对《大同市平城区第十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示名单》(附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
邮政编码:037008
联系电话:0352-5209032
特此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