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的修订背景来看,2015年R3版《管理规定》发布以来,将设备行政许可全面调整为第三方合格性检验,并发布《检验办法》《检验机构认定办法》,认定12家检验机构,制修24部国家标准、37部行业标准、55部技术规范,上线设备信息管理系统,设备型号总数达3197款型。
然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还存在设备经营要求不明确、机场设备目录与发展需求不匹配、缺少新型机场设备实施检验路径、机场设备使用管理要求不尽完善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10号令正式颁布《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办法》《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违法失信信息公布办法》。其中,调整机场设备目录发布方式,规定机场设备目录由中国民航局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明确机场设备经营环节要求,明确新型设备准入路径,规范设备交付与验收要求,规定设备定期评估要求,强调机场管理机构与使用单位的责任义务,建立行政处罚后的信用公布机制。
下一步,机场设备管理应当做好认定检测机构、制修设备标准、开展补充检验、在用设备对标整改等配套要求,确保规章落地落实,强化设备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