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广告经营活动,营造规范有序、安定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昨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提示,2025年春节期间广告发布应合规。
提示明确,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和军旗、军歌、军徽;严禁发布使用“专供”“特供”以及“内部特供”“军用”“国宴”等标识销售商品的广告;不得发布诱导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拜金以及其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商家和网红达人在开展短视频营销活动中,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作为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年货商品广告应准确清晰呈现商品的性能、产地、价格等信息,避免虚假误导,其中促销广告还应明示优惠附赠活动的起止时间及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方式等。
此外,酒类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焦虑、提升体力等功效;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对功效和安全性作断言或保证,杜绝虚构商品或服务功效以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的行为;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夸大治疗功效、作出治疗安全保证性承诺,也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的影响力进行推荐和证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的广告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考研、公考、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保过”“过线率”“上岸率”“官方指定”等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旅游广告不得以“免费游”“零元购”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