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为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并号召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告诫书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我市市场价格秩序。宾馆酒店及住宿业要做好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无故退单、坐地涨价,严禁使用任何价格欺诈手段欺骗消费者。餐饮行业要明码标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不得使用A、B菜单欺诈消费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市场零售企业要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销售行为。其中,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不得虚构原价,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特别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并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此外,各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强行销售联票、不得强制代收其他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摊位的价格行为,严禁欺客、宰客。停车场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以及半小时内免费、军车免费等优惠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