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岳岐峰
2024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政治建设,忠诚履职担当,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强化政治自觉,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检察职责予以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请示报告22次,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6次,向省检察院请示报告4次,市委、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对大同检察工作批示31次。在市委的领导下,参与办理督促保护云冈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变更云冈石窟周边煤矿矿界登记,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法治自觉,服务市委中心战略。围绕“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战略,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深化交流合作,与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河北省张家口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建立结对共建机制。办理跨区域协作案件40件,同比上升62%。高水平承办“京津冀+晋蒙”数字检察协作研讨会,五地检察机关深入交流20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桑干河生态保护中心,形成永定河上下游执法司法协同共治。
强化检察自觉,培育弘扬检察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在省市主流报刊刊稿110篇,省内外3万余人赴市检察院参观学习。在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精品展示活动中,平城区检察院荣获“年度新锐二十佳”。在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展播活动中,新荣区检察院制作的微电影《义不容辞》荣获“十佳作品奖”“最佳表演奖”。
二、聚焦平安建设,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惩防并举、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93人,起诉1963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332人,不起诉251人,对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惩治,起诉228人。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一杀多”故意杀人案,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平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叶某某放火案,叶某某将停放在不同路段的13辆汽车点燃,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4人,起诉15人,发出涉行业领域检察建议15件。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与侦查机关协调配合,依法办理缅北电诈“7.17”专案,起诉200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件,全部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紧盯公益、履职尽责,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9件36人。浑源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最终涉案30余人及单位受到有罪判决,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41万元。云冈区检察院和左云县检察院1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突出集体和个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1件。阳高县检察院办理的地下水保护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关停无取水手续自备井3眼,收回欠缴水资源税16万元,对2家私采地下水企业罚款4万元。办理涉土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件。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新荣区检察院办理的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督促拆除长城保护范围内建筑2600余平方米。
深化衔接、加强协作,助力清廉大同建设。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98人,起诉85人,同比上升60%。建成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成功办理原中管部级干部职务犯罪1人,正在办理原省管厅级干部职务犯罪2人。积极参与腐败治理,起诉工程领域职务犯罪60人、医疗领域职务犯罪8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人。
三、聚焦“四大赛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发展
以“检察护企”为契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30项“检察护企”重点工作举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3人,同比上升45%。坚决维护金融安全,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5人,起诉27人。云冈区检察院和浑源县检察院被山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表彰为“办理洗钱案件有功集体”。依法惩治企业“内鬼”犯罪,办理涉企职务侵占类犯罪14人。平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职务侵占案,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企业应收货款据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以知识产权为重点,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办理知识产权类案件8件14人。加强对“大同黄花”“阳高杏脯”“天镇胡麻油”“浑源黄芪”“灵丘荞麦”“广灵小米”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检察护企”工作情况和《检察日报》刊发。市检察院办理的侵犯某公司商业秘密案,经验做法在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调研中作交流发言。云州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以联企服务为抓手,精准回应企业期盼。两级检察院85名班子成员共包联96家企业,入企调研走访158次,收集法治需求78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2个。新荣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26人诈骗立案监督案,张某某等人利用高速收费系统漏洞,4年间组织货车司机偷逃高速通行费199万元,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引导侦查,夯实证据,使涉案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为高速公路公司挽回损失85万元,此案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为“高速公路稽核优秀典型案例”。平城区检察院“国槐花开·劲卫”护企品牌和云州区检察院“萱之翼”护企品牌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评为“全省优秀护企品牌”。
四、聚焦“急难愁盼”,暖民心解民忧,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用心用情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好11项“检护民生”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医保诈骗犯罪,近年来办理的医保诈骗系列案,涉及31家医院,涉案金额5.3亿元,共起诉146人,追赃挽损644万元,收回被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595万元。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理支持起诉案108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29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55名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8万元。优化律师阅卷服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85件,接待来访律师662人次,提供阅卷服务655人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如我在诉”化解涉检涉法矛盾纠纷。明确各类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18件。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包案和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院领导包案办理所有首次信访的19件案件,最高检交办的7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予以化解。
“将心比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4人,起诉73人。批捕未成年人严重犯罪71人,起诉107人,不批捕50人,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阳高县检察院办理的秦某、陆某非法拘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市14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和专题巡讲活动150余次。建成全省首家医疗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网络预警系统,全市36家二级以上医院实现联网运行。市检察院获评“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五、聚焦司法公正,领悟“三个善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水平
刑事检察突出“实质性”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立案58件、撤案100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70件次,纠正漏捕、漏诉86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20件,同比上升106%,提出监督意见92件,采纳率为100%。
民行检察突出“精准化”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2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及提请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裁定再审14件,改判、发回重审10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41件,采纳38件。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提出监督意见43件,采纳39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5件,采纳5件。加大行政执行监督力度,提出监督意见12件,采纳1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小额贷款公司诉某县自然资源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突出“递进式”监督。立案4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农产品食用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约谈5家企业负责人。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守护视障人士“出行中”的安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解决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检察侦查突出“稳慎准”推进。在全省率先单设检察侦查部门,立案办理检察侦查案件5件10人,其中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人,运用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7人,4人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何某某徇私枉法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侦查参考案例”。
六、聚焦队伍建设,永葆清醒坚定,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从严管党治检。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被《山西日报》报道。对云冈区检察院、浑源县检察院、左云县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各项检规禁令,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77件。
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抓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同心和”民行检察党建工作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事例”。举办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业务素能培训班,全市500余名检察干警参加培训。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人才库。1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先进个人”。3人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称号。1人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实战演练业务竞赛中荣获“能手型人才”称号。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与市中院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召开首次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释放数字检察效能,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05院次,3个模型被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推广。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大同实践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深耕主责主业,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能源之城、算力之城、文化之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强定力坚持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履行职责与厚植根基相互统一。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以更高站位护航转型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大局稳定。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加强对涉企刑事“挂案”、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法律监督,加强对科技创新、特色农产品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惩治危害食药安全、医保诈骗、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机制作用,妥善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延伸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守正创新,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务实有序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提升监督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让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得到有效管理和制约监督,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五是强化从严治检,以更高标准淬炼检察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检察人员的必备素质。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落实基层检察院分类指导、领导干部定点联系等制度,以改革精神破解难题,推动基层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