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4月8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养犬数量迅速增长,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也大幅度增加。2024年7月,市城管局接到立法任务后,根据《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并借鉴外地立法成果和经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以及立法协调会,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方意见形成了送审稿。
听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有关负责人,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等参会。针对《条例(草案)》拟设定的有关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对在禁止养犬区饲养犬只、个人饲养烈性犬或大型犬以及携带此类犬只进入城市管理区,未办理养犬登记、超过养犬限养数量、遗弃或虐待犬只、携带犬只外出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条例(草案)》的行为,对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是否合理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分别从不同角度围绕听证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此次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认真梳理和研究,完善《条例(草案)》,并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