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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

由全区域禁放调整为限放

  本报讯  (记者  张彩峰)  1月9日,市政府发布《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我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由全区域禁放调整为限放。

  根据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平城区文瀛南北路沿线及文瀛湖生态公园区域,南至平城区南环东路—南环桥—滨河路—开源街—南环西路沿线,西至平城区南环西路—云中路—西环路—魏都大道沿线,北至平城区魏都大道—站前街—北环路沿线,以上四至范围内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同时,通告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明确规定,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腊月二十三);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026年2月17日(正月初一);2026年2月21日(正月初五);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在允许燃放时间内,鼓励群众在以下集中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北环桥以北150米内御河以西至滨河路以东区域;南环桥以南、开源桥以北、御河以东至御河东路以西区域;十里河公园南广场;恒安新区云新文化广场;平旺公园西广场。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预警范围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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