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的要求,现开展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潘家窑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SH49ciVP,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查阅,也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索取和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井田内及周边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或团体。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反馈途径如下:建设单位: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15203526150,邮件地址:大同市左云县云兴镇郝家窑村,邮箱:49115070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30日)。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