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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警示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3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和肉类生产经营主体发布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消费与经营警示,明确消费选购要点、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筑牢肉类食品安全防线。

  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给出四项温馨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选购肉制品务必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正规农贸市场及电商平台,仔细核查产品包装完整性与标签信息,确认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厂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齐全;警惕“低价肉”“促销肉”陷阱,严防调理肉冒充原切肉、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选购生鲜肉品时,重点观察肉色、气味及外观,拒绝购买颜色异常、有刺鼻异味、包装破损的产品;若发现假劣肉制品、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从严划定经营红线、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要求肉类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票据,严禁采购、使用病死畜禽肉与来源不明肉品;坚决杜绝掺杂使假行为,严禁以其他畜禽肉冒充牛羊肉、驴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虚假标注配料表等。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肉类市场监管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全力净化肉类市场经营环境,切实守护市民饮食安全与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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