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日前,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发布2026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据了解,我省在2022年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上一年度我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当年的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今年3月下旬,省统计局公布我省2025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2265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据此确定,2026年我省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85元,比2025年提高80元;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30元,比2025年提高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