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双红
日常生活中,美容、理发、健身、洗车等各类预付卡早已融入市民生活。如今,预付式消费模式广泛覆盖零售餐饮、生活服务、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多个行业,既帮助经营者稳定客源、盘活经营,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实惠与便利。但随着预付式消费不断普及,近年来,经营者拒不退款、停业失联、服务缩水、承诺不兑现,以及在退卡退费环节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等问题在我市屡见不鲜。原本“双赢”的消费模式,演变为群众维权的难点、市场监管的痛点。近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走访调查。
健全制度体系
规范预付式消费
所谓预付式消费,就是消费者预先付费,经营者后续分期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模式。预付式消费多表现为经营者通过发售预付卡预收价款,预付卡又有多用途、单用途之分,大多数预付式消费纠纷均由单用途预付卡引发。
为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法人企业建立预付卡备案、资金存管等监管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为健全单用途预付卡治理体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商务、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发卡经营者的单用途卡发行、服务业务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构建事前备案、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链条监管机制,形成全方位治理合力。在此基础上,立足地方实际,2025年11月,我省11部门联合印发《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重点行业细化监管措施,全力搭建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预付式消费周期长、服务易中断,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保障预付资金安全,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订立书面合同、按约履行服务、经营变动事前告知三方面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若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上述义务,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同时,针对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2025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统一预付式消费纠纷司法裁判标准,从司法层面遏制商家霸王条款、退费难等侵权行为。
梳理各方症结
剖析治理短板
虽然诸多规范预付式消费的制度文件相继出台,但在我市,预付式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改善。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为例,2025年,消费投诉工单为19254件,其中,预付类投诉7499件,占比38.95%,居投诉热点首位。那么,在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三个环节中,预付式消费治理有哪些堵点呢?
从消费者而言,不少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淡薄,忽视经营者的资质与存续风险,为经营者资金体外循环、卷款跑路等违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市文旅局梳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例发现,不少家长受课程返利优惠吸引,超额预交学费;在购买课程前放弃签订正规合同的权利,对违约赔付条款未作约定;不愿通过监管平台家长端APP使用“一课一销”功能,导致相关部门受理投诉时难以固定证据,无法定性处罚。同时,从消费者维权实际来看,若遇商家跑路,消费者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维权,耗时耗力,不少消费者只能放弃维权,无形中助长了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频发高发。
从经营者而言,当前,我市预付式消费准入门槛低,多数经营者仅取得营业执照、完成市场主体登记,便可开展预付发卡经营,发卡行为游离于常态化监管之外;一些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经营不善便关门跑路;部分商家通过充值优惠诱导消费,刻意隐瞒关键经营信息,且大多不签订书面合同,仅口头约定交易行为,加大了纠纷处置难度。
从监管部门而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规范发展的意见》虽已明确各部门职责,但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目前各行业在执行力度方面尚有不足,对发卡企业的监管存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欠缺。目前,商务部门监管范围依据2012年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仅限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法人企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我市预付式消费投诉热点多针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个体工商户,而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法人企业,未纳入预付卡备案、资金存管等管控体系。
针对音乐、舞蹈、美术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预付式消费投诉,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减”政策实施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划转文旅部门主管,原有省级准入政策已到期失效,本地试行规则约束力有限;国家、省级未出台配套行政处罚细则,文旅部门缺乏独立执法依据,日常监管只能靠多部门联合专班协同推进。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由教育部门搭建,文旅、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交叉共管,权责分散,难以形成管控合力。同时,该行业缺少统一场地、师资、教材审查标准,部分机构达不到验资、保证金要求,便转入地下无证经营;不少机构不落实统一合同、“一课一销”制度,预收资金脱离监管。
总之,因多重治理堵点的存在,我市预付式消费经营风险尚无法在前端提前化解,绝大多数消费投诉最终集中涌入市场监管部门。而依据我省11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仅限于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单用途预付卡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对预付资金源头监管、经营者预收管控等无法定权限,面对大量预付式消费纠纷处置较为被动,难以从根本上妥善化解群众维权难题。
多方协同施策
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如何破解预付式消费治理难题?市教育局的监管模式为全市预付式消费规范治理提供了成熟范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先办理办学许可证、后申领营业执照”前置准入机制,全部预收费纳入全国校外培训统一监督平台,形成准入、资金、监管完整闭环,以此充分证明权责清晰、配套完善的监管机制能够从源头规避消费矛盾。
与此同时,借鉴外省成熟经验,综合我市金融监管、商务等部门相关建议,对预付式消费纠纷治理提出以下三条解决途径:明确市级牵头统筹部门,建立跨部门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多部门分散履职、监管衔接不畅的问题;推动将现有省级指导性文件上升为具备法律效力的专项条文,以法律形式划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准入审批、备案核查、违规惩戒完整权责;搭建全市统一的预付资金第三方监管平台,从源头杜绝经营者囤积大额预收款、停业跑路的风险。
为此,市场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理性小额充值办卡,切勿因折扣诱惑一次性大额储值,办卡时须核验经营者资质、签订规范合同并留存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及时维权。
采访中,不少遭遇经营者闭店跑路的消费者提出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健全经营主体诚信管理体系,出台刚性约束惩戒机制,加大对违规失信经营者的惩处力度。
各守其责,让预付消费无忧
预付式消费作为顺应市场发展的新型消费模式,本应实现消费者享实惠、经营者稳客源的“双赢”,是市场经济活力的生动体现。而如今频发的预付式消费纠纷,并非单一主体问题,而是新业态快速发展与制度规范、行业监管、市场认知未能同步适配引发的全链条治理难题。
唯有各方立足自身、补齐短板、同向发力,精准适配新业态发展需求,才能真正破解预付式消费维权难题,让新兴消费业态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持续释放市场经济民生红利、发展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