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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修改《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等五部地方性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6年8月26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刘洪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法制委员会于8月25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体现了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有效维护了法治统一,符合我市实际,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

  决定草案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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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刘洪强
~~~——2026年8月26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刘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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