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儿子和儿媳协议离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名下的房子给了儿媳。事过半年了,不知该咋办?”这是市民张先生昨日咨询的事。
据张先生讲,他在大庆路附近有一套房子,几年前,儿子和儿媳结婚后没有房子暂住在那里。去年5月中旬,儿子和儿媳协议离婚,将这套房子分给了儿媳,直到过年时他才知道。前一段时间与朋友说起这件事,大家的说法不一。有的说如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儿媳分走,必须在1年之内通过起诉才能要回来,否则一旦过了时效,房子就真的要不回来了。还有的说,未经房主同意谁也分不走房子。他不知道究竟该听谁的,希望媒体帮助了解有关情况。
就此,市博贤律师事务所裴化军律师表示,张先生的这种情况,不存在诉讼时效。房子名字是张先生的,儿子和儿媳只是暂时居住,因此,儿子和儿媳离婚无权处置,如果处置了也是无效的。因此,张先生不需要通过任何途径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