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加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昨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新要求。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相关部门根据疫情情况,及时采取限制人员流动、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综合防控措施。其中,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而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此外,按照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要求,规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在常态化防控措施之外附加其他不合理限制要求的,要立即予以纠正。
同时,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市民,要加强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