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莉英)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也将迎来长假出行高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购买在线旅游产品后要签订旅游合同,留存平台购买交易信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促进了旅游消费,但一些不合规旅游产品,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游客合法权益。《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要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说,出行时要细查在线旅游产品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等级、信用等级等信息的真实性;购买在线旅游产品时,要注意选择有信誉保障的网络平台、有资质的在线旅游销售商,拒绝购买不合理的低价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