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向阳) 今年第3、4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于10日至19日发行,截至发行期结束,我市各承销机构网点共计发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近1.5亿元。这是记者昨日从人行大同中心支行获悉的。
据了解,两期国债中,第3期最大发行额300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第4期最大发行额300亿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两期国债从10月10日开始计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国债发行期间,我市承销机构网点提前准备充分,多种方式公示国债发行信息,同时,承销机构网点较往常提前营业,方便市民购买。虽然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像凭证式国债那样直接能买,依然受到市民青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