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26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我省公布了应急助产机构名单,其中包括我市10家医疗机构。据悉,应急助产机构将用于应急承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
我市10家应急助产机构分别是:市一医院、云州区人民医院、新荣区人民医院、灵丘县人民医院、广灵县人民医院、天镇县人民医院、左云县人民医院、阳高县人民医院、浑源县人民医院、国药同煤总医院。
据了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或独立院区)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启用后,原在该院建档的普通孕产妇统一转移至应急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