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露) 近年来,一些小区安装了自制自售饮用水机器,因价格低廉、方便快捷,受到市民青睐。为了保障饮水安全,近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向辖区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下发诉前检察建议书。
阳高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些小区安装的自制自售饮水机没有卫生许可证,对水质监测报告未进行公示,无法判断其提供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此外,部分售水机器旁边放有垃圾桶、垃圾车等,极易滋生细菌,对公众饮水安全造成了威胁。
为此,阳高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县水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送达。上述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依法消除自制自售饮用水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