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开学前,一段天津某中学老师对学生训话的音频在网络热传,引发公众热议。随后,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发出通报:经调查,该教师严重违背师德师风,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岗位。
老师对学生训话无可厚非,如果学生不守校规班纪或者不好好学习,有必要给予提醒和警示,甚至训斥几句也不为过,这是教书育人的本分,也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问题是,这名教师并不是出于对“熊孩子”必要的惩戒而训话,而是说了一番挖苦讽刺学生的言词,令人无法忍受。
“你妈一个月挣多少钱啊,你爸一个月挣多钱啊,别怪我瞧不起你,我告诉你,×××的妈妈一年挣的钱都比你妈妈五十年挣得多,你们素质是一样的吗?”听听,这是为人师者该说的话吗?既不文明又不得体,歧视学生,伤害自尊,实在有违师德。难怪网友说这样的教师“三观不正”,其被教育部门严肃处理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教师的首要职责;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道若不在身,传道从何谈起?育人也会走偏。一名教师,只有拥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育教学工作,才能以心中大爱让学生信赖和信服。
这个典型案例也给广大中小学教师发出警示:教育应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失去底线,更不能言行出格。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有明确规定,管教学生须重“法”,“戒尺”也应有“温度”。
一句话——为师需要身正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