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负担,我市通过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提升保障质量,扩大政策受益面,力争2021年年底前,实现基层卫生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用药患者全部享受待遇。同时从本月起,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起付标准由60元/年降低为30元/年,更多“两病”患者将享政策红利。
据了解,我市在降低高血压、糖尿病报销门槛基础上,简化认定程序,拓宽纳入渠道,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但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两病”参保居民整体纳入;参保居民的“两病”认定工作由指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指定医疗机构将申请门诊慢性病但不符合门诊慢性病准入条件的“两病”参保居民及时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同时,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待遇,“两病”门诊用药费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对病情稳定的“两病”患者可开具4-12周长期药品处方。家庭医生还将为签约“两病”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医防服务,通过推进“两病”“医防融合”,促进“两病”患者的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此外,我市将积极落实国家、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保障“两病”门诊药品开得出、用得上。同时将加强“两病”门诊用药监管,充分发挥医保智能审核监控信息系统在“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方面的作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强化对医保服务医师“两病”认定和诊疗服务工作的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