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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高速路上练手

车主驾驶员双双被罚

  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无驾驶证不能开车,但将车辆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人驾车同属违法。3月9日,高速交警查获了一起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7时5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突然停在孙启庄检查站内广场;驾乘人员同时下车,之后互换了座位。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乘车人都不敢直视执勤民警,当询问其是否互换座位时,两人均矢口否认。

  民警随即将两人带至检查站监控室调取现场监控,面对监控录像,驾驶员承认了自己准驾车型不符的事实。经了解,该男子驾驶证为D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允许驾驶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抱着练车的想法,该男子与驾驶员互换座位,驾车驶上高速公路。当行驶至检查站见到执勤民警时,两人赶紧互换座位。民警依法对两人分别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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