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穆
近日,平城区御锦源小区为解决停车问题,把小区内公共道路划成停车位收费,引发业主质疑。(《大同晚报》4月13日)
原来,该小区南门与南环桥之间有一条内部道路,曾经是小区居民们默认的公共停车场,每天有上百辆车停在路两边。最近,物业突然将道路临时封闭,称要施划消防通道,但几天后业主们发现,路北侧从东到西划了几十个停车位。4月6日,物业在小区内张贴通知,称有40个停车位以每月80元、另加100元地锁费向业主出租。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小区物业的做法武断了,存在违背业主意愿、侵犯业主权益的违规行为。
说其违背业主意愿,是因为事先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甚至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的,物业所称“我们贴出通知后,始终没有业主向我们反馈过不赞成的意见”并不能成为合理解释。因为其所贴的通知,并非征求意见的内容,更像一则告示,之前业主们并不清楚物业的真正所为,只以为是施划消防通道。
说其侵犯业主权益,是因为小区道路是小区的公共资源,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共同享有,物业要对其进行改造、变更用途或出租、借用等,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这在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都有相应规定。御锦源小区目前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则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征询业主意见。
现在,业主们纷纷质疑并集体出面讨公道,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物业方表示,接下来他们会与业主们继续协商此事。这才对路了,诚望通过协商,依法依规把这件事情解决好,为今后处理类似事情、为其他小区对待同类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