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有的人即便被查获后,也不思悔改。近日,灵丘县刘某就因酒驾被查,这已经是他3个月内第二次酒驾。
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查中队民警夜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由南向北蛇形驶来,为了保障其他车辆通行安全,民警立即将其拦停。经查,刘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刘某不但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且在3月6日就因无证酒后驾车被处罚过,这已经是第二次被查。当民警询问为什么不吸取教训时,刘某竟称:“以为不开汽车,喝点酒骑摩托没事”。对于刘某的辩解,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500元、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处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远离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