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阳高县国道109线,曹某驾驶机动车强行超车导致三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2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7月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重视驾驶中一些“看似平常”的行为,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交通事故。
近日,曹某驾驶车辆由我市前往河北省阳原县,行驶至阳高县国道109线332千米处时强行超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接着又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阳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查认定,曹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在此,交警提示,在禁止超车的路段或者在没有安全超车条件的路段强行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驾驶人严格遵守交规,不要因一时疏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