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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996”大声说“不”合情合理合法

  蓝  炜

  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10件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996”工作制是违法的,进一步明确工时及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有两部门“撑腰”,今后,劳动者面对“996”又多了一份底气和信心。

  “996”指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996”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应司法解释,也早已对此编织了严密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网。

  劳动者受“996”之苦久矣,但多数人或敢怒不敢言、或缺乏法律常识、缺乏司法信任,导致这种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以互联网大厂为代表的行业中默许的“就业潜规则”。通过两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为了让“996”看起来更“合理”,部分用人单位挖空心思与法律、与劳动者“斗智斗勇”,有的在劳动合同协议中加上“霸王条款”,直接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有的以“奋斗者协议”的名义行“996”之实,有的以“包薪制”规避或减少支付加班费,有的则人为设置加班审批障碍。

  两部门的超时加班典型案例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撑腰、向劳动者普法,鼓励大家学法、了解法,更要勇于用法,给予更多苦于“996”的人站出来维权的底气。只有认清、看透“996”的违法事实,才有向“996”说“不”的信心和勇气。同时,也是对披着“福报说”“奋斗说”外衣的“996”企业的警示,法律红线碰不得,侥幸心理要不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使不得。

  但是,10件超时加班典型案例足以宽慰劳动者苦于“996”的心吗?恐怕不够。一方面,大家担心监管力度跟不上,“996”只会“名亡实存”,“隐形加班”伤身体又伤“钱包”。如果只是取消了“996”工作机制,却没有调整“KPI”要求,工作量依然没有减轻。就算没有“白+黑”“5+2”的硬性要求,也只能心甘情愿“被主动加班”,拒绝“996”也就失去意义。对于面临房贷、车贷等高昂生活成本的年轻职场人来说,“996”实苦,但加班费“真香”,痛失“996”工作制下的加班费,又要扛起“隐形加班”的重任,无疑是雪上加霜。

  另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在后续工资发放、离职证明开具、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大家在对“996”说“不”时心存顾虑,还需要在程序和细节上予以充分考虑,完善监督和日常检查机制,真正化解拒绝“996”的后顾之忧。

  两部门的典型案例分析与指导,是一个良好开端和积极信号。构建更公平更健康的生产关系依然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而法律约束只是其中之一。严格落实劳动法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与此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舆论环境也至关重要。正如两部门在典型案例分析中所说,“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当我们在谈论劳动公平时,多一些底气,少一些妥协,每个人都勇敢一点,终会掐灭有些企业“踩过界”的念头。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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