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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

15人扰乱防疫秩序 被警方依法处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一些人员制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违反疫情管理规定,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遭到警方依法处理。连日来,青海西宁警方查处14起涉疫情违法案件,共15人被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10月25日,在西宁市湟源县东峡乡兰占巴村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工作人员要求进村人员扫码并测量体温时,鲁某、雷某某拒不配合工作,鲁某辱骂工作人员,雷某某殴打工作人员并摘下口罩向工作人员吐痰。鲁某、雷某某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对鲁某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雷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0月25日,一网民在微信群中散布“西宁新增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虚假涉疫信息,这条信息在网上广泛传播。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侯某进行传唤。侯某对自己在网上散布虚假涉疫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罚款300元的处罚。

  10月28日,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某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核查登记出入人员时,小区住户金某因未戴口罩被工作人员提醒,要求其戴口罩扫码入内。金某拒不配合,辱骂工作人员,并在未做任何登记的情况下强行冲卡回到家中。随后,民警将金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金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对于拒绝、阻碍、侮辱、威胁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影响开展防疫措施等情况,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各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

  本版文图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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