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我们已到了退休年龄,不知啥原因办理不了退休手续。”这是市工农化肥厂职工崔女士、乔女士近日反映的事。
据崔女士讲,她是市工农化肥厂的职工,厂址位于新荣区堡子湾乡。她们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也签订了正规劳动合同。2010年单位停产,有关部门当时承诺会在她们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据她们了解,一些企业女职工到了50周岁,都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而她们有部分女职工已到了退休年龄,甚至已超过退休年龄两三年了,但厂里不给办理退休手续。
就此,市工农化肥厂赵姓负责人表示,他向有关部门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农民合同制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5周岁,年龄不到手续办不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劳社部发[2001]20号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四项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