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冬妮
近日,我市警方接群众举报,一“网红”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发布多条淫秽信息,部分语言低俗不堪。该“网红”到案后交代,为了迅速成为“网红”获取利益,将低俗视频信息发至直播平台,以博人眼球,获得“粉丝”打赏。(1月4日《大同晚报》)
网络直播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若在网上获得一定的人气,还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不少人甚至把“网红”当成一种职业,收入也较为可观。
然而,直播平台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隐形的“温床”。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高额收益,利用网络造谣、诽谤、诈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有的利用低俗视频博人眼球,快速“涨粉”,有的传播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可最终都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秩序何谈自由。网络空间也得有规矩有秩序,才能让人们充分分享与表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的一言一行皆有社会责任。当前,本市不少直播平台已加强了监管,不仅完善个人的身份认证程序,对敏感词汇和画面也可迅速捕捉到,及时反馈。对于违反网络秩序的主播可以进行封号,对于网络违法行为“零容忍”,主动摸排,落地查证,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维护健康而有序的网络环境,是每个人都应承担的责任,在充分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要时刻将法律与道德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