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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刷单有“馅饼”? “日进斗金”是陷阱!

  近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发出最新案情通报,提醒市民警惕网络刷单骗局:云冈区居民梁女士在快手平台刷到一则兼职刷单广告,按上面预留的QQ号添加“兼职导师”为好友,随后按要求进行了系列操作,从开始做单拿回本金、拿到佣金,到后来步步上套,几天时间被骗走9万元。(《大同晚报》3月3日)

  看到这个案例,好多人都觉得似曾相识。是啊,此类刷单被骗的“桥段”每天都在各地上演,在我们身边也屡见不鲜。去年发生在天镇县的一例就很典型。

  去年7月,天镇县居民裴某某经朋友介绍加入3个微信群,群内每天发网址链接,群友纷纷刷单赚取服务费。为了赚得更多,裴某某还用丈夫赵某的手机登录链接刷单,殊不知链接的网址为电信诈骗软件。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发现,裴、赵二人登录涉诈域名近千次,存在高危潜在受骗风险,民警通过打电话、家访等方式,先后5次劝说均未成功,便将其带到派出所说服教育。知晓电信诈骗的危害后,夫妻二人积极配合,在3个微信群发布了防范刷单诈骗宣传通告,提醒群友小心上当,同时主动退群清除网址,还帮民警劝说同村曹某某停止了刷单行为。

  多亏警方及时介入,否则不知会给多少人带来多少难以挽回的损失!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愈演愈烈,五花八门的骗术、形形色色的伎俩暗流涌动,网民被裹挟其中不明就里,稍有不慎就会被套路、掉进坑。

  网络刷单是常见的电诈种类。“动动手指就来钱,日入百元不封顶”“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不少梦想挣到快钱的青年男女将网络刷单作为兼职,一些城市主妇、农村居民也禁不住诱惑而上网、入群“刷刷刷”,岂料到头来挣钱不成,反而陷进骗子步步为营的圈套,最终财产遭损,身心受害。

  据统计,我市电信诈骗案件立案数逐年增长,2018年为1033起,2019年为1996起,2020年为3055起。其中,兼职刷单、网络贷款发案率最高,占到整个发案数量的一半以上。

  警方提醒,当下绝大多数网络兼职刷单都是诈骗,广大网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法律专家表示,刷单是违法行为,如因刷单造成消费者损失,“刷客”还负有连带赔偿等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好多此类骗局,人们在上当受害之后才看清真相。究其原因,除了犯罪分子手段诡异、很难识破,也与公众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直接相关。

  为守护好百姓“钱袋子”,公安机关不断加大防范电诈的力度和覆盖面,全国上下形成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打击格局,筑起严密的“防诈墙”。

  反电诈行动和相关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宣传教育作用、普法警示效果不断增强,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警惕性。与此同时,每个人都要提高思想觉悟,熟悉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拒绝“馅饼”诱惑,时刻保持理性,让电诈无处遁形、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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