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
洪洋委员这个建议好评如潮,大家纷纷点赞其说出了百姓心声,是个“良心提案”。
回望这些年,公摊面积几乎成了“全民公敌”。只要一提到公摊面积,购房的家庭都有一肚子怨气,比如,有人明明花了100平方米的钱,买到手的却只有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一下子缩水30%。而随着房价攀升,公摊系数也水涨船高,徘徊于30%已是常态。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只能吃哑巴亏。
对此,国家层面曾多次出台意见。早在1995年,建设部就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公摊面积的组成、计算原则和分摊系数等。这给公摊面积划定了边界。
遗憾的是,本属“奇葩规定”的公摊面积似乎也因此有了“合法身份”,并堂而皇之大行其道,成为百姓躲不开的“坑”。
2019年2月,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意味着,如果新规有效落地,百姓将告别公摊面积,买房不再花冤枉钱。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赢得广泛支持,无疑是民意民情的又一次表达,住建部出台相关规定征求意见,也是对于民意的很好回应。希望取消公摊面积的善政尽早落地,让百姓购房不再花冤枉钱。 据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