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辛雅君)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是违法行为。近日,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5起酒驾摩托车行为。
3月3日13时30分许,民警在迎宾西街对一辆无牌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散发着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毫克,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所持的C3驾驶证已注销,目前无任何驾驶资质。民警依法对其酒驾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牌车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合并罚款1550元。
3月8日至9日,岗勤中队、旅游中队、沙圪坨中队民警在辖区接连查获4起酒驾摩托车的行为,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