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龙中华) 田间地头秸秆、野草千万不能“付之一炬”,否则不仅有引发火灾的危险,还可能面临被行政拘留的后果。
3月7日,左云县云兴镇贾家窑村杂草着火,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左云县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并成功抑制了火势蔓延。
3月14日,左云县三屯乡深沟子村玉米秸秆着火,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救援,现场勘查发现,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救援人员经过40分钟努力成功将现场明火扑灭,并进行冷却降温,确保无复燃可能,才撤离现场。据了解,失火原因可能是村民焚烧秸秆、荒草引发。
日前,市公安局阳高县分局大白登派出所民警在该县八里台村发现,村民张某在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便立即上前将火扑灭。该分局王官屯派出所民警在王官屯镇都司口村发现,郭某、杨某英二人分别在自己地里焚烧高粱秸秆,也立即上前将火扑灭。近日,市公安局云州分局民警在巡逻时,分别发现董某、苟某在耕地焚烧秸秆,民警迅速将燃烧的秸秆扑灭。目前,上述5人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由于春季多风干燥,是森林火险的高危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在整理田间耕地时,千万不能焚烧秸秆、野草,也不要在田间地头用火取暖、热饭等,以免引发火灾,损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