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其中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从扣12分降为9分。近日,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出该县首张记9分“新”罚单。
4月3日10时许,该大队沙圪坨中队民警巡逻至岳恒线丰台铺村口时,发现一台无牌照农用三轮车驶来,车辆的副驾驶座和车厢上分别搭载着1名乘客。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刘某持C1驾驶证,所驾驶的农用三轮车从未办理过注册手续。因着急去县城购置农资物料,便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搭载着朋友上了路。民警当场对该驾驶员和乘坐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民警对驾驶人刘某驾驶无牌三轮车且违规载人的行为,作出处以合并罚款3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