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昱郁) “非常感谢法院,这么快解决了我的烦心事!”天镇县居民高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县法院,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近日,该院快速执行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从受案到全部执行完毕,仅用时9个工作日。
日前,申请执行人高先生将购房款交给被执行人孙某、王某后,两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高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高先生多次尝试与两人沟通协商无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履行协助原告办理过户义务,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孙某、王某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履行义务,高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
立案后,干警对孙某、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王某名下账户内有存款,随即对该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将冻结的财产进行划拨。王某发现账户资金被划拨后,便与干警取得联系。经过干警耐心对其明法释理,晓以利害,王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配合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经过9个工作日,高先生成功办理了房屋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