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双红) 快递小哥经常在路上奔忙,收派件时遇到意外怎么办?近日,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原则、参保范围、计缴方式等。目前,我市人社和邮政管理部门正着手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和共建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并督促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尽快实现快递员参保全覆盖。
《方案》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快递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快递企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方案》还明确,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按照1.1%执行,缴费基数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的,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实际参保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从业人员个人不需缴费。此外,基层快递网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后,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关系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