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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信用记录 共建信用社会

  老  穆

  6月14日是“信用记录关爱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联合举办了主题宣传活动。

  信用记录关爱日始设于2008年6月14日,是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众普及征信知识、接受咨询的主题宣传日,旨在加大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让更多的人主动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形成健康的信用消费习惯,提高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约束着公众的行为,守护着社会稳定与和谐。人们对“征信”“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等越来越熟悉并重视起来,因为这些都已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曾几何时,诚信变得“金贵”,失信行为越来越多,给社会的诚信风尚带来挑战。“诚信滑坡”损害公德、败坏世风,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掣肘文明建设,公众对此怨言颇多,狠刹失信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

  2018年8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和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逃税骗税、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

  近几年,各级人民法院实行信用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企业进行曝光,责令其向法院履行义务。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失信个人或失信企业,将“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招标等,企业如果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要在全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这将成为营造诚信环境、推进信用社会建设的有力举措。

  诚信,是中华文化的优秀基因,也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2000多年前,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当今,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利益主体更趋多元,经济社会交往日趋频繁,对社会诚信提出更高要求。

  信用是个人的一笔宝贵财富,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信用是个人的一种品性,也是文明社会的一种德性。每个人都应了解熟悉征信知识和相关规定,关注、爱护个人信用,争做诚实守信好公民,共同营造诚信环境,夯实自身发展、社会进步的信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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