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日前,市民田先生反映称,2020年10月想在平城区东方罗马城小区办理贷款购房,交了18万余元首付款后,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遇阻。由于不能一次性缴纳所有房款,事情耽搁1年多后决定退房,销售员告知现在要退房只能先退还13万余元。这到底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走访。
田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他准备在市内贷款买房,在东方罗马城小区售楼部看房时,还特意咨询了销售员是否好贷款,如贷款办不下来,自己无法一次性缴纳所有房款。交流中,销售员表示贷款应该能办下来,随后签了认购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之后,田先生按照销售员的要求,将贷款所需的资料提交到银行,然后又付了首付款剩余金额17万余元。
直到2021年,销售员打电话通知田先生,原先的银行贷款办理不顺利,需要再换一家银行试试,于是又换了家银行继续尝试办理贷款业务。然而,即便销售员帮着想了许多办法,又先后提交过3次贷款申请,始终没能通过审核,田先生没能力全额支付房款,最终决定向开发商申请退房,希望退还17万余元的首付款。
6月14日,记者和田先生来到东方罗马城小区销售中心,找到了销售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该负责人表示,贷款办不下来,是田先生自身原因导致的。目前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继续尝试帮助田先生申请贷款;另一种就是退房,但由于此前在销售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代理公司,还没解决完相关善后事宜,暂时只能退还给田先生13万余元,剩余4万元要等到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问题解决后才能退还。对此,田先生表示,继续申请贷款看不到任何希望,家里又急用钱,因此暂扣4万元肯定不同意。
最后,该销售负责人表示,公司对退房有一套流程,她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申请,希望田先生再等几天,等领导回来后予以答复。


